《道德經(jīng)》
第三章
不尚賢,使民不爭;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為盜®;不見®可欲,使民心不亂。是以圣人之治,虛其心,實其腹,弱其志©,強其骨。常使民無知無欲,使夫智者不敢為也。為無為,則無不治®。
譯文
不推崇有才德的人,就能讓百姓們不互相爭奪;不珍貴難得的財物,就能讓百姓們不去偷竊;不顯耀足以引起貪心的事物,使民心不被迷亂。因此,圣人的治理原則是:空虛百姓的心靈,滿足百姓的溫飽,減弱百姓的競爭意圖,強健百姓的筋骨體魄,永遠使老百姓沒有奸詐的智巧,沒有欲望。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為生事。圣人按照“無為”的原
則去處理事務(wù),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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